為進一步提升轄區行政工作人員的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積極推動“三所”(司法所、派出所、律師事務所)聯動機制。近日,南京市鼓樓區司法局鳳凰司法所開展了一場針對行政工作人員的民法典專題培訓。
培訓邀請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家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馬紅君律師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的重點內容進行深入解讀。
馬律師圍繞“重婚屬于無效婚姻”“離婚逃債與離婚協議可撤銷”“同居財產分割原則”“房產給予離婚分割原則”等法律條文進行了深入闡述,針對大家提出的“父母出資購房處理”“違反忠實義務的贈與與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問題,馬律師強調了《解釋(二)》在平衡保護子女與配偶權益方面的新規定,法律對保護未成年子女權益的重視,以及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采取的司法實踐措施,為參訓人員提供了實用的法律指導。
此次培訓得到了參訓人員的一致好評。大家紛紛表示,通過馬紅君律師的深入解讀和案例分析,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的重點內容有了更為清晰的認識和理解。這不僅有助于提升行政工作人員的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也為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