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當前,徐州市疫情形勢依然嚴峻,疫情防控工作絕不能有任何放松。然而在此關鍵時期,仍有少數人置若罔聞,抱著僥幸心理“頂風作案”違反疫情防控規定。
4月3日15時許,在徐州市淮海國際港務區柳新鎮馬樓村西防疫卡點,楊某某拒不配合防疫卡點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對工作人員進行辱罵并駕駛車輛沖卡。楊某某的行為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徐州市公安局港務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楊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3月24日,徐州市淮海國際港務區蘇山街道某理療館經營者楊某在明知徐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場所執行測溫、檢碼等防控措施的情況下,仍不按照規定對店內顧客測量體溫、查驗“兩碼”。楊某的行為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徐州港務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楊某作出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責。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和應盡的社會責任。請廣大群眾引以為戒,莫要心存僥幸,港務區警方將嚴格執行《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王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