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落實公安機關負責人帶頭辦案制度,推行所隊長直接接處警、直接辦案常態化機制;堅持‘寬口徑進入、再分類處置’原則,將全部警情納入監管范圍;主要執法警種法制部門實行由所在警種和市局法制支隊雙重領導機制……”日前,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結合執法工作實際,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執法工作的十條意見》,鞏固提升全市公安執法質態,縱深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徐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長姚磊介紹,聚焦高質量法治公安建設目標,把監督管理觸角延伸到警務活動全過程、執法辦案各環節,進一步健全完善全警學法用法制度,持續深化執法能力建設,深入推進“教科書式執法”實踐活動,不斷提升全警的法治意識、法治素養和執法水平。
“健全市局、縣分局、所隊值班領導的‘三級長盯警’和警情處置點調制度……”《十條意見》中明確,進一步遴選具備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或通過高級執法資格考試的民警擔任情報指揮中心盯警員和基層所隊派駐法制員,靠前指導警情定性、分流、處置,規范源頭執法。
此前,徐州市公安局在全省首創“盯警”制度,將接警、派警、處警和警情定性裝進執法管理的“籠子”。市局法制支隊在市局指揮中心設置警情管理崗,助其研判警情不走偏,快速分流;各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向縣局指揮中心派駐“盯警”民警,防止警情定性畸輕畸重,規范處置。駐所法制員的編制、工作職責均上收縣分局法制大隊“直管”。依照“大所派駐、小所包片、定期輪崗”,全市200余家派出所派駐法制員192名、案管民警252人、專職文員405人,在全省率先建成專職派駐法制員隊伍和市縣所隊三級案件管控體系,已累計“盯警”93萬余起。
為確保重大復雜敏感案件等偵辦質量,《十條意見》規定,堅持“市縣主戰、派出所主防”,由專業警種偵辦重大復雜案件、負責案件質量,實行敏感案件提級偵辦、主要領導直接盯辦制度。同時,牢固樹立執法時效理念,進一步強化合成偵查作戰中心支撐保障,強化主辦偵查員盯案辦案責任,做到快偵快辦;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健全完善行政案件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結、刑拘直訴等辦案機制,做到快結快訴。
此外,《十條意見》還對全面實行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述法制度、法制部門歸口管理受立案工作、運用法治理念優化營商環境、執法活動數字化執法監督智能化、強化行政案件自我糾錯功能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著力打造新時代法治公安建設徐州樣板。
據了解,為全面壓實執法主體責任,形成“有權必有責、有權必擔責、失責必問責、濫權必追責”執法責任體系,徐州市公安局還廣泛借鑒交通違章記分機制警示、教育、引導、預防的管理成效,全省首創《民警執法錯誤記分管理辦法》。“每個民警都有一本執法‘駕照’,對執法存在問題的民警進行扣分,記滿1分執法提醒,記滿3分召回培訓,記滿6分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法制支隊執法監督科科長李勝燦介紹,在一個執法年度內,對辦案民警進行記分管理,一個年度期滿后,經執法提醒、培訓合格后,所記分值自行消除。
為便于監督,徐州市公安局嚴格參照執法質量考評評分標準,將辦案民警、審核民警、審批領導記分情況全部“曬”在記分管理系統,真正實現執法管理精細化。截至今年8月底,在常態化開展多維度精準監督、多要素全量管理、全過程執法管控中,累計發布執法通報4000余期。
“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深化執法監督管理機制和執法責任體系改革,努力提升執法質量和執法公信力,切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徐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王巧全說。
(王彪 應學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