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記者 錢月明) 良好的消費環境是擴大消費需求、釋放消費潛力的重要支撐,也是拉動經濟增長、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3月1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2024年南京法院消費者權益保護審判工作情況,并通報十件典型案件。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2024年,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一審案件6662件,新收案件數量同比下降1.77%。主要分布在文體健身、網絡購物、美容美發及旅游、快遞、餐飲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個領域。以舊換新和補貼政策實施后,居民消費信心提升,裝飾裝修、奢侈品、耐用品消費意愿強烈,但質量及售后服務糾紛相應增多。通過網絡購物、直播、游戲引發的新型消費糾紛占比繼續提升,服務性消費仍占據較大比例。
現場通報的十大典型案件,旨在引領消費者依法維權、促進經營者誠信經營,共同打造良好的消費法治環境,是南京法院司法服務保障消費提振的縮影。
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施某訴商貿行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中,法院依法判令經營者對施某首單購買的藥酒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并認定施某的加購行為超出合理生活消費需要范圍,不再受懲罰性賠償制度保護,既讓懲罰性賠償發揮出遏制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有作用,也避免了相關法條被利用成為牟利工具。
隨著消費新業態、新產品、新場景、新模式加速涌現,首發經濟、數字消費、文旅消費等新消費需求不斷升級,消費維權存在一定困難。南京法院堅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與護航新消費業態健康發展并重原則,努力尋求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利益平衡。在“吳某訴游戲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中,法院依法認定未修復漏洞的游戲公司退還玩家部分充值款項,在保障玩家權益的同時,也避免游戲公司因過分擔責而損害創新活力。又如“韓某訴旅行社旅游合同糾紛案”,法院依法認定應知網紅景點未開放仍將其列入旅游行程單的旅行社違約并退還部分旅游費用,對文旅消費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重要的示范意義。
網絡消費具有交易主體多樣、交易環境虛擬化、交易空間跨地域性等特點,消費者維權時難以準確識別責任主體。南京法院堅持穿透式審查思維,實質審查交易情況和資金流向,確定消費行為的實際主體,助力消費者精準靶向維權。在“錢某訴文體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中,法院通過調取訂單結算商戶信息,精準鎖定團購卡券的實際收款方,明確了實際責任主體。又如“孫某訴李某、周某等服務合同糾紛案”,法院依法認定前后兩任經營者承擔連帶退款責任,向市場發出遏制“新店不理舊賬”、防范“職業閉店人”的強烈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