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連日來,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聚焦涉民生、小標的案件,執行工作熱度一路“升溫”。
張某、王某經人介紹相識,短暫相處后舉行婚禮,但未辦理結婚登記,后因感情不和,雙方選擇結束同居關系。執行干警考慮到雙方間有隔閡,為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故通過電話來回做調解工作,勸解雙方互諒互讓,并明確告知不履行義務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最終王某答應退還彩禮,張某退還嫁妝。為避免雙方再次發生沖突,執行干警選擇再“多管一段”,陪同王某上門取回嫁妝,王某如約退還了彩禮,案件順利執結。
魏某經營了一家茶葉店,李某作為老熟客賒購2萬余元茶葉,拖欠未后又借款17萬余元亦遲遲未還,魏某訴至法院。兩案經法院判決,李某一直未償還兩筆欠款,魏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李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處于“失聯”狀態。某日中午12點,“執行110”電話響起,魏某語氣非常焦急,執行干警順利將李某拘傳至法院,李某起初仍以“沒錢償還”搪塞,執行干警嚴肅告知“逃避執行不僅面臨15日司法拘留,若查實轉移財產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感受到法律威懾力的李某態度轉變,主動聯系親友籌措資金,于當日晚上8點履行完畢拖欠的茶葉款,另一起借貸案件也在執行干警的組織下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協議。
陳妍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