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甘汁園”在南京乃至全國已是家喻戶曉糖類商品品牌,然而,近幾年,全國各地市場上又出現一個“甘甜園”,且兩家公司的多款產品的包裝幾乎成了“雙胞胎”,以至于消費者一時難于分辨“假李鬼”和“真李逵”。在第25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本報記者從南京“甘汁園”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該公司訴南京甘甜園商貿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決已生效,目前,“甘汁園”已向南京法院申請強制執行500萬元的獲賠款項。
“甘汁園”的前身要追溯到28年前,江蘇鹽城的蔡鐵華創立了一家糖廠生產銷售白糖,2002年,蔡鐵華為糖廠的白糖、紅糖等注冊并使用“甘汁園”,并于2006年成立南京“甘汁園”公司,此后持續使用“甘汁園”字號經營糖類商品。2020年,“甘汁園”公司首創“好糖就選甘汁園”的廣告語,后來,這則廣告語也注冊成商標用于白糖商品。經多年廣泛宣傳,“甘汁園”系列商標及字號在成為全國馳名品牌。
然而,2022年底,一家注冊名為南京甘甜園的商貿公司在四川、陜西、河南、山東的線下超市以及拼多多、淘寶平臺廣泛銷售,還突出使用了“甘甜園 我們只做真紅糖”的標識。“甘汁園”公司于是將甘甜園、王某某告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500萬元。“甘汁園”舉證的純正紅糖、阿膠紅糖、姜汁紅糖、單晶體冰糖、梨汁冰糖、小粒黃冰糖的商標、包裝、裝潢與其商品極為近似。被告公司及王某某辯稱,甘甜園分別在2020年4月和2021年5月取得申請注冊商標并獲核準,王某某將其享有的商標授權甘甜園公司使用,并沒有侵害“甘汁園”公司相關權利。
南京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使用的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復制、模仿原告馳名商標,構成侵害商標權的。王某某在申請注冊甘甜園商標前,“甘汁園”公司商標已為公眾廣泛知曉,在糖類商品上達到馳名狀態。甘甜園與“甘汁園”僅有一字之差,足以使一般消費者混淆,侵害了“甘汁園”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同時,甘汁園公司經長期使用和宣傳,已構成有一定影響的包裝、裝潢。甘甜園使用的包裝與甘汁園包裝,視覺效果極為近似,構成不正當競爭。為此,南京中院依法判決甘甜園公司、王某某等立即停止侵權,并全額支持了“甘汁園”公司500萬元的賠償請求。一審判決后,甘甜園公司、王某某等不服,上訴至江蘇高院。近期,江蘇高院二審予以維持。
甘甜園與“甘汁園”僅有一字之差,被判賠500萬元,此案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被法院作為典型案例向社會予以通報。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劉方輝對此“舉案說法”: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當在后申請的注冊商標與馳名商標本身構成近似,在未超過法律規定的5年請求宣告無效期限時,馳名商標權利人可以通過行政程序主張在后注冊的普通商標無效,也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請求法院判令在后注冊商標權利人停止使用該商標。
本案被告雖享有“甘甜園”相關注冊商標權利,但在該商標申請注冊前,“甘汁園”商標已經為相關公眾熟知,達到馳名狀態,故法院判令甘甜園公司禁止使用“甘甜園”注冊商標。同時,被告長期、惡意仿冒甘汁園紅糖的包裝、裝潢,除文字標識有所區別以外,整體包裝極為近似。可以說,被告從商業標識、企業名稱、包裝裝潢、商品類型等全面攀附原告商品聲譽,且價格低廉,其侵權主觀惡意明顯,如放任二者共存于市場,不僅侵害權利人的權益,也會使得消費者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南京中院依據商標馳名程度、包裝裝潢知名度,給予權利人與其知識產權價值相匹配的保護力度,最大限度鼓勵和促進知名商品的自由流通,助力營造開放、競爭、有序的大市場體系,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貢獻司法智慧。
據了解,南京甘汁園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鹽城阜寧華豐食品廠”)創立于1987年10月,公司總部位于南京市江寧區濱江開發區,是中國最大的功能食用糖研發生產企業,成為江蘇省重點民營企業,其率先研制出益母紅糖、姜汁紅糖、梨汁冰糖、菊花冰糖等產品,開中國功能糖產業之先河。2013年,甘汁園提出了“生態好糖,甜美中國”品牌新定位,開始從中國功能糖第一品牌向中國食糖行業領跑者的戰略升級。發明功能紅糖的甘汁園掌門人蔡鐵華也被行業內尊稱為“功能紅糖之父”。
談及此次企業維權,經手此事的南京甘汁園股份有限公司李素萍介紹說,這幾年甘汁園一直被模仿,市場上出現眾多“老鼠型”小企業惡意模仿甘汁園的侵權行為,此次打假是甘汁園首次通過法律起訴傍品牌的無良企業和個人。李素萍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要睜大眼睛,今后甘汁園公司將加大依法“打假”力度,對任何侵害甘汁園品牌的行為堅決說“不”!
江南時報記者 許盡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