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開展好有“禁止令”的社區矯正對象監督管理工作,使管理對象對自己禁止性行為有準確的了解把握,起到更好的監督和督促作用,南京市鼓樓區司法局寧海路司法所三舉措強化社區矯正對象監督管理工作。
一是及時成立包括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社區民警、社區網格員、矯正對象家屬組成的矯正幫扶小組,并根據矯正對象“禁止令”內容,對其進行分類管理。
二是根據矯正對象的悔罪表現、生活環境等,為每位矯正對象量身定制矯正方案,及時開展實地走訪,加強與矯正對象的溝通和信任,做到個性化幫扶真實有效。
三是定期組織集中教育學習,加強其對基本法律法規的掌握運用,與矯正對象及其家屬開展個別談話,做到對矯正對象思想動態和行為的實時監控。
經過個別教育幫扶,矯正對象在“禁止令”執行上提高了認識,愿意主動跟矯正小組成員講述自己的生活動態,能積極參與各種公益活動,對今后的生活充滿了信心,到目前未發生違反“禁止令”行為。
劉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