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電子秤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不管是去超市還是農貿市場,都會用到電子秤,但你知道這些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秤每年都需要進行計量檢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嗎?
近日,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訴,反映其將項鏈送去某寄賣行回收,店鋪稱的重量與自己稱的重量不一樣,懷疑該店鋪的電子天平未做強檢,要求查處。
接到投訴舉報線索后,該局執法人員來到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有一臺電子天平用于回收物品稱重。查看該電子天平,未發現計量合格標志,當事人也無法提供檢定合格證書。我局對當事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電子天平,并要求當事人盡快將電子天平送到南京市計量院進行計量檢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用于貿易結算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當事人的電子天平用于貿易結算,即使是新買的電子天平有出廠合格證明,也需要對電子天平進行計量檢定,合格后才可以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商超、農貿市場等發現電子秤未經過強制檢定、超過檢定周期、檢定不合格仍繼續使用或者存在缺斤少兩的情況,可通過12345或12315等投訴舉報渠道進行舉報,注意留存照片、保留完整的消費小票、付款記錄等證據,以作為監管部門后續介入調查時的依據。(洪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