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書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草書是指漢字在各個時期正體的草率寫法。如宋代張栻在《南軒集》中說:“草書不必近代有之,必自筆札已來便有之,但寫得不謹,便成草書。”狹義的草書則是指經歷歷史演化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規范且便于書寫的字體。草書從初創到形成經歷了漫長的孕育期,從目前的考古發現來看,早在秦國文字中就能看到草書風格的萌芽,經歷了大約二百多年的演化期,直至漢代中后期才逐步定型。漢末趙壹在《非草書》中記載:“蓋秦之末,刑峻網密,官書煩冗,羽檄紛飛,故為隸草,趨急速耳。示簡易之旨,非圣人之業也。”由此不僅印證了草書產生的時間,更能看到其產生的社會文化背景。例如漢代的《居延漢簡》《武威醫簡》《永元器物簿》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文字遺跡,均能看出草書在漢代已經日趨成熟。通過歷史遺跡我們可以看到,漢代人已自覺地賦予了草書以審美意識。如東漢中期的崔瑗在《草書勢》中說:“觀其法象,俯仰有儀。方不中矩,圓不副規。抑左揚右,望之若欹。獸跂鳥跱,志在飛移。狡兔暴駭,將奔未馳。”漢趙壹則在《非草書》中記錄下了草書在漢代流行的情景。因此,漢代就已出現了不少以草書聞名的書家,對后世草書的發展及演變起到了重要作用。如:史游、杜操、崔瑗、張芝等。
草書一般分為章草與今草兩大類。所謂“章草”,是隸書草化的一種書體,也是草書最早的一種成熟形態。草書發展成為一種相對獨立的書體,則是在漢代。“漢興有草書”,此“草書”指章草。章草的名稱是魏晉以后出現的,尤其到了東晉以后的書論中常將東漢、三國時期日益成熟的新型草書(今草)相區別,便有了章草的稱謂。在歷史上章草又稱隸草、草隸。“蘭亭論辯”中郭沫若將隸書套到漢隸上是不對的。隸書是先秦的大篆古文中衍變過來的,不是從小篆里來的。行書是隸書變演過來的,后再楷書,楷書也叫“章程書”,“世傳秘書者也”。張懷瓘《書議》中記載,王獻之對其父王羲之說:“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窮偽略之理,極草縱之致,不若藁草之間,于往法故殊,大人宜改體;且法既不定,事貴變通,然古法亦局而執。”可見東晉時期章草已十分成熟了。東漢末年章草已基本定型,皇象《急就章》、索靖《月儀帖》等,堪稱早期章草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