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省在全國率先出臺《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要求強制佩戴安全頭盔,打造文明交通“江蘇規矩”。全省公安交警部門同步開展宣傳引導、路面執法管理、源頭安全監管和社會聯動共治,廣泛爭取群眾理解、支持,有效提示群眾交通安全意識,遏制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凈化了道路通行環境。2020年度全省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佩戴率、掛牌率、守法率均超過88%,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下降40%和30%。
宣傳警示先行,培育守法意識
隨著《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出臺,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堅持輿論先行,把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要舉措貫穿始終,廣泛爭取群眾理解、支持。
期間,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協調人保財險江蘇省分公司公益支持5000頂頭盔,聯合江蘇交廣網開展“網上學條例,答題贈頭盔”活動;會同省文明辦、省總工會發布“一盔一帶”文明交通倡議,號召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干部職工模范遵守法律規定,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
無錫、常州、南通、宿遷等地聯合文明辦、總工會組織開展守法騎行萬人簽名活動,南京、鹽城、泰州等地通過直播在線答題和有獎互動答題,鎮江市集中展示交通事故幸存者頭盔。各地協調文明辦、教育行政、總工會等部門和快遞外賣重點行業,聯動強化宣傳提示,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嚴查交通違法,養成“江蘇規矩”
1月20日,江陰75歲老人韓某特地趕到交警城西中隊送來一封表揚信和錦旗,感謝交警對他的處罰。
原來,1月17日,韓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直行被一輛轉彎的小轎車撞擊倒地,造成韓某輕微受傷、車輛損壞。而當韓某看到破裂的頭盔時,感到了深深的后怕。如果沒有這個頭盔的保護,后果不堪設想。
韓某表示,戴頭盔的本意并不是為了安全,而是為了避免再被處罰。2020年3月和9月,韓某先后兩次因為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未佩戴頭盔被民警教育、處罰。回想被查處的場景,韓某說當時還因為不服氣,與民警爭執了兩句,為了避免再被處罰,因此戴上了頭盔,還記住了民警的話,要把束帶系好。當事故真實發生后,這破裂的頭盔挽救了兩個家庭,韓某也寫下了情真意切的表揚信。
去年來,江蘇交警堅持嚴格執法、敢抓敢管,始終保持高壓嚴管態勢,形成強大震懾效應,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文明守法騎行江蘇規矩強行入軌。期間,共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違法載人電動自行車8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500余萬起,查扣非標準電動四輪自行車3200輛、載客以及搭載2人以上非標準電動三輪車5900輛,使一大批交通安全隱患得到及時糾正。
目前,全省建設應用非機動車非現場執法設備690套,增加違法曝光大屏506塊,抓拍、曝光逆向行駛、占用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13.1萬余起。
嚴格登記上牌,強化溯源管理
全省公安交警部門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對照國家技術標準逐項核查車輛技術參數,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予登記。南京市創新使用RFID芯片電動自行車號牌,已累計發放37萬塊,利用芯片技術關聯人車信息、精準識別違法行為。
同時,公安交警部門與市場監管、工信、工商等部門建立了聯合檢查工作機制,共同打擊違法銷售改裝車、非標車以及買賣、偽造號牌等違法行為,從源頭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
2020年8月上旬,蘇州虎丘街道市場監管分局和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虎丘派出所、姑蘇交警大隊三中隊聯合對茶花村一處電動車維修點進行了檢查,發現其存在擅自增加電池容量、改裝外觀等行為,虎丘街道市場監管分局現場將該店進行查封,并依法處理。經查,當事人因存在擅自加裝電池、改變電動車控制器電機功率使時速超過國家強制標準的經營行為被處以2萬元的罰款。
2020年7至12月份,南京、無錫、蘇州、揚州、南通等地公安機關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違法經營改裝或者加裝電動自行車案件17起,辦理違法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案件32起,無錫、常州市查處買賣、偽造、變造號牌案件17起。
此外,各地交警部門同步落實通報反饋制度,全省采集涉及電動自行車死亡交通事故信息,排查發現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門店707家,均通報市場監管部門落地查處。
完善交通設施,筑牢安全保障
1月24日下午,泰州海陵區迎春路興泰路路口,一輛正在右轉的重型廂式貨車與直行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所幸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均無大礙。原來,貨車為了避讓紅色警示柱,降低了車速,增大轉彎半徑,才避免了有可能會發生的亡人事故。
大型車輛在路口右轉彎時,因駕駛員存在“視覺盲區”,轉彎過程中車輛的“內輪差區域”可能對非機動車及行人產生潛在的安全威脅。2020年,針對大型車輛因內輪差、視覺盲區易與非機動車和行人發生刮擦、碾壓事故問題,江蘇交警部門首創性地在全省13個設區市和31個縣(市、區)城區615個重點路口設置“右轉危險區”警示標識,同類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6.1%和76.7%。
此外,全省交警部門在城市道路在符合條件的3200個路口合理前移停止線、創新設置非機動車掉頭專用道等措施;在農村地區電動自行車流量較大的國省道和集鎮路段,協調交通運輸部門設置2064處機非隔離設施,實現分道行駛。對城市道路710處存在停止線和待行區設置不合理、771個信號燈相位沖突、3800個停車泊位影響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等問題進行整改,宿遷、無錫創新施劃“開車門警示區”、非機動車減速帶。
推動聯動共治,納入信用管理
為營造安全騎行、文明出行的電動自行車新秩序,江蘇交警充分調動社會力量聯動治理交通,協調文明辦、團委等部門,發動在校學生、機關、企事業等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開展文明勸導活動34.4萬人次。進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牽頭研究起草的《江蘇省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辦法(草案)》,將電動自行車嚴重違法行為及源頭企業失信行為納入交通信用管理。南京市公安交警部門成立了交通信用管理中心,研發信用管理平臺直接對接市信用部門,累計歸集非機動車、行人失信數據3萬余起。
切實發揮行業自治、企業自律作用,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2020年,全省共向快遞外賣企業通報交通違法信息4.5萬余起,建議快遞外賣企業解聘屢次嚴重交通違法的從業人員320人,公布快遞外賣企業“紅黑榜”276次、企業1700余家次。常州、蘇州等地聯合快遞外賣行業協會,引導企業按照條例規定為專兼職配送人員配備安全頭盔、購買電動自行車相關保險。蘇州市對外賣騎手實行“積分制”管理,及時將從業人員違法騎行情況通報企業納入市場準入的必要條件。
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協調文明辦將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納入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文明村鎮創建評選內容。蘇州、揚州、鎮江等地將居民交通違法率與村文明戶、文明家庭評比掛鉤。南京、鎮江對街道、鄉鎮試行交通安全文明指數“四色圖”管理,將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狀況納入基層交通安全文明治理成效評估。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