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感謝法律援助,我的孩子終于拿到賠償款了……”沭陽非婚生子朱女士,孩子父親因交通事故死亡,經法院判決賠償合計91萬元,但朱女士只拿到了1萬元。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最終,在援助律師樊凡的援助下,朱女士拿到了41萬元賠償款份額。
自黨史教育工作開展以來,宿遷沭陽縣緊緊圍繞“我為群眾辦實事”,幫助婦女兒童依法維權。截至目前,共接受婦女兒童法律咨詢1000余人次,幫助婦女兒童辦理法律援助維權案617起。其中婦女維權案410起,未成年人維權案207起,為婦女兒童挽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
在具體做法方面,一是加強法治宣傳。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援助律師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發放法律援助宣傳資料,現場解答法律問題。 二是注重協調配合。加強與婦聯、民政、檢察院、法院的溝通協作,積極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幫助婦女兒童依法維權。三是優化辦案質效。開辟“綠色通道”,對前來尋求法律援助的婦女兒童,做到優先接待、優先解答、優先受理。簡化辦案程序,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案情清晰的婦女兒童案件,當場受理、當場指派、當場辦理、“一次辦好”。利用身邊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教育引導婦女兒童學法、用法,增強法治意識。
(張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