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南京市鼓樓區司法局結合地區實際,以多元聚合力,以機制促規范,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機制,不斷推動基層矛盾糾紛成功化解。
一是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組織領導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納入年度平安鼓樓建設和黨建考核。建立“一把手”總責任、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二是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聯動工作機制。充分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多方資源,綜合運用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多種手段著力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三是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保障機制。從組織機構、隊伍建設、資金保障、氛圍營造等方面入手,加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四是充分發揮網格化社會治理優勢,推進“精網微格”治理。全區992個網格細分微網格5531個,推動2476名政法網格員“進網入格”,實現“人在網中走、事在格中辦”,確保矛盾糾紛穩控在基層,化解在網格。
喬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