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為了進一步緩解旅行社企業的經營困難和現金流壓力,近日,江蘇省文旅廳印發了《2020年旅行社企業獎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對經營江蘇人游江蘇、省外游客游江蘇業績突出的旅行社企業實施獎補。
根據辦法規定,旅行社企業需在2020年3月19日至11月30日期間經營江蘇人游江蘇、省外游客游江蘇業務,須滿足組接人天數不少于3000人天,繳納社會保險員工人數不少于5人,未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罰款以上行政處罰,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質量責任事故,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名單,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實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填報旅行社企業財務經營數據,嚴格落實“一團一報”制度,7月23日以后組織的團隊須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填報旅游團隊信息、上傳電子合同等條件。
據了解,上半年,江蘇省文旅廳已擇優分類對全省293家旅行社企業實施了獎補,共安排資金3794萬元。
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