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記者 陳衍暉)今年8月至10月,省審計廳組織全省審計機關開展應對疫情影響保持經濟平穩發展相關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重點圍繞省政府今年2月出臺的“蘇政50條”“蘇政辦22條”等文件,對省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在減輕企業負擔、財政金融支持、重大項目建設、深化對企服務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審計情況顯示,截至7月底,全省按政策要求減免企業電費72.8億元,部分市還主動減免水費、燃氣費4586.77萬元。省級部門減免企業檢測檢驗費6458.76萬元、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2088萬元,各市均自定減免幅度降低企業費用。
全省國有經營性房產減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27.6億元,涉及租戶8.32萬家,另外鼓勵科技孵化器、大型商務樓宇等經營用房減免房租9419.66萬元。
省級財政補貼物流和糧油保供企業、核酸檢測試劑和疫苗藥物生產研發項目、防控物資生產及進口疫情防控物資企業共計1.7億元。
但審計也發現,部分地區和單位在減輕企業負擔、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強化金融扶持、促進重大項目建設、深化對企服務等方面還存在不規范、不到位、不及時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