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1月27日下午,薛大姐拿著寫有“真誠為民辦實事,法律援助暖人心”、“樹律師風范,護法律公正”兩面錦旗來到徐州市銅山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滿含熱淚地說:“錦旗你們一定要接!”。
薛大姐系三級肢體殘疾人,其丈夫二級精神殘疾,兒子有病需定期手術治療,上有八十歲老母下有三個幼小孫子女需要照顧,家庭特別困難,系銅山區柳泉鎮建檔立卡的貧困戶。2021年5月20日,因其承包地中的13470顆牡丹石榴苗被張某使用大型噴灑機和無人機噴灑農藥致絕大部分石榴苗死亡給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她向銅山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了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收到薛大姐的申請后隨即安排專人接待提供法律咨詢,當天受理當天即指派江蘇眾聯成律師事務所張珊花律師承辦此案。張律師接到指派案件后當天晚上即與當事人取得聯系并辦理相關委托手續。承辦律師向法院申請立案的同時根據薛大姐的實際情況向法院申請免除訴訟費,立案后先后多次到現場進行勘察,詢問相關當事人,向公安機關調取相關出警記錄以及派出所處理糾紛的照片和視頻資料,并依法申請鹽城市農業科學院進行鑒定。
在承辦律師不懈努力下,最終法院采納了律師的代理意見判決張某賠償薛大姐財產損失10余萬元。薛大姐滿含熱淚向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師表示感謝。
丁訓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