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只因與男友發生口角,女子為泄憤竟故意燒毀人民幣,殊不知該行為已構成違法。
1月22日上午,張家港市公安局錦豐派出所接到報警,轄區某小區有人發生爭執。民警趕到現場后,報警女子仇某氣憤地表示,事發前,她與男友回到暫住地,兩人因瑣事發生口角,雙方隨后互相推搡,仇某便報警求助。
民警在詢問過程中得知,導致兩人矛盾升級的竟是仇某的一個荒唐行為——故意燒毀人民幣。原來,兩人發生爭吵后,仇某從抽屜拿出5000元紙幣準備離開,遭到男友的指責,仇某氣急竟故意點燃手中的人民幣。
在事發地一間臥室的地上,民警看到燒毀殘存的人民幣,面額從百元到拾元不等。隨后,民警將現場殘留紙幣進行拼接,清點后剩余4000余元。因仇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法條例》,屬于故意毀損人民幣,民警將其依法傳喚至派出所。
在民警的教育下,仇某認識到錯誤并表明今后不會再犯。目前,仇某因故意毀損人民幣被公安機關予以警告并處罰款300元。
警方提醒:人民幣受法律保護,故意損毀,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等行為均屬違法。
(倪麗娜)